主編的話
客觀結構式臨床考試(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OSCE)在護理教育的應用—回顧與反思
林佩芬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客觀結構式臨床考試(以下簡稱OSCE)是1975年由蘇格蘭的學者Harden和他的同事發展而成,其發展的主要目的在評值醫學系學生的臨床能力。自此之後OSCE被廣泛應用在健康相關的專業中,甚至將其影響力擴展成為全球風潮,成為專業領域中公認的臨床能力評值模式,尤其是在醫學和護理專業中(Alinier, 2003)。OSCE是一個以實作為基礎(performance-based)的考試方式,以標準病人的腳本作為考試的情境,實際觀察考生在模擬情境中的各項技術和能力的展現。在護理的課程中,常見使用OSCE來評價學生的批判性思考、問題解決能力、臨床決策能力與臨床技術。因為疾病型態、保險制度、人口結構與社會經濟變遷等各項因素影響,醫護人員面臨的臨床情境日益複雜,也因此OSCE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過程評價策略,讓學生在進入統整複雜度高的綜合(Capstone)臨床實習,以及準備從學校過渡(transition)到護理專業職涯的階段前,有一個更具信效度的評值方式。
在台灣的政策部分,2013年9月13日考試委員李選教授,於國北護舉行的「客觀結構是臨床考試於國家考試及護理系科畢業生能力鑑定論壇」中,說明台灣護理專業推動OSCE的經過。早在2008年推動小組已經成立,過程中經歷多次會議與部會的討論共識,原計畫在2009年醫師推動OSCE考試後順勢提出加入護理師應考資格的規劃未果,直到2012年教育部開始有善意回應,將OSCE實驗室與教學列為獎補助項目。未來可能將OSCE列為護理系科畢業生畢業前的檢驗,並列為應考資格。
Walsh, Bailey,和Koren(2009)綜合檢視了護理領域中相關OSCE的研究,在總共41篇文獻的查證中,他們提出了以下的發現:1.OSCE的評量方式確可以涵括複雜的臨床能力,2.護理教育需要發展屬於該專業具信效度的OSCE。在我國護理專業進入全面OSCE評量的時代過渡轉銜階段中,護理教育者或可趁勢將護理能力的內涵做更清楚的定位,重新檢視課程的內容與教學的策略,發展對應能力且具信效度的評量方式,it could be OSCE and bey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