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與高等教育機構在護理博士班規劃之差異
主編的話
林玫君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護理科助理教授
隨著社會變遷及民眾健康需求的改變,護理專業積極主動深入了解社會脈動,促使護理專業人才培育能與之緊緊扣連,以突顯護理專業的貢獻。然而,基於我國護理教育體系相當複雜,全國設置有護理學系(科、所)的大學、技專校院;其中,包含教育部高等教育體系及技職教育體系,層級不僅多元,而且進修管道也錯綜複雜。
我國護理學博士教育,係由國立台灣大學護理學系(所),於民國86年,成立國內第一所護理學博士班。至民國105年為止,屬於教育部高教體系之校院共有9所開辦護理學博士班(含國防醫學院);而在技職體系共2所,一為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原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於民國94年設置博士班,二為弘光科技大學護理學系於民國105年開始招生。台灣護理教育評鑑委員會定義我國護理學研究所博士班的辦學目標,則在奠基於碩士層級的護理專業進階能力與學養,培育能獨立進行嚴謹的科學研究之護理專家,以發揮其充實護理知識體系的責任,並對於改進護理專業及醫療保健實務之品質有所貢獻。博士班畢業生應具備發揮其專業領導之功\能,並透過其具遠見的視野,領導護理專業之持續發展。
本期會刊特別邀請學術界的資深良師,分享她們耕耘於護理教育對技職與高等教育機構在護理博士班規劃的見解。首先,由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醫護教育研究所鐘聿琳教授,為我們分享其護理教育機構在博士班課程的實務致用理念;繼而是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學系的林惠如主任,提供我們當前護理博士教育的發展趨勢。